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湖太旅市监经处字〔2017〕1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其他广告违法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二、对当事人发布医疗广告含涉及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等内容的违法行为,处以警告;三、对当事人以新闻报道形式变相发布广告的违法行为,处罚款1600元;上缴国库。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7-04-10 |
决定机关 | 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度假区分局 |
法定代表人 | 程国泉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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