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沪市监奉处字(2019)第262019001255号
    违法行为类型 生产经营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1.100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9-11
    决定机关 奉贤区市场监管局
    法定代表人 黄村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