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桂银监罚决字〔2017〕15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兴业银行南宁分行违规办理授信业务。宁秋红对相关违法行为负有责任。 |
行政处罚内容 | 对兴业银行南宁分行罚款人民币25万元。对宁秋红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5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7-11-30 |
决定机关 | 广西银监局 |
法定代表人 | 林仁德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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