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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粤珠交罚[2021]03332号
    违法行为类型 2021年11月10日,在金唐东路,当事人珠海市智海混凝土有限公司实施货运源头单位为车辆超标准装载、配载行为,涉案车船号为粤C90130,经检测,车货总重40.491吨,轴数是4轴,超限9.491吨,以上事实,有超限车辆稽查检测数据单、现场笔录、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询问笔录、视频资料、现场照片、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证据为证。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11-22
    决定机关 珠海市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