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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信被执行人 承德启星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雒明阁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10918194-1
    执行依据文号 (2015)滦民初字第2126号
    案号 (2016)冀0824执629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滦平县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滦平县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6-04-08
    发布日期 2016-11-12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河北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由被告承德启星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给付原告承德宁国钢球有限责任公司货款132696.00元。此款于2015年11月30日前一次性给付。 本案受理费2950.00元,减半收取1475.00元,原告承德宁国钢球有限责任公司自愿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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