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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信被执行人 广州市龙归镇经济发展公司
    法定代表人 周炽平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19106207-8
    执行依据文号 (2008)云法从民二初字第00038号
    案号 (2014)穗云法执字第03545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4-05-27
    发布日期 2014-09-19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广东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广州市龙归镇经济发展公司偿还中国农业银行广州市环市支行借款3000000元及利息。二、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经济联合总社对判决第一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经济联合总社承责后有权向广州市龙归镇经济发展公司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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