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辽宁潍麟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21040058****692W
    执行依据文号 (2018)辽0403民初724号
    案号 (2019)辽0403执488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抚顺市东洲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抚顺市东洲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9-04-10
    发布日期 2019-09-11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辽宁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 被告辽宁潍麟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十日内给付原告辽宁城建设计院有限公司设计费184394元;并以184394元为基数自2015年2月28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利息。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3792.43元(原告预交 ),退回原告辽宁城建设计院有限公司5485.48元,剩余8306.95元,原告辽宁城建设计院有限公司负担5025.70元,被告辽宁潍麟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负担3281.25元。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