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澄迈阳光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46902767****0462
    执行依据文号 (2013)海仲字第465号
    案号 (2021)琼96执541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海南国际仲裁院
    执行法院 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21-08-05
    发布日期 2021-10-21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海南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申请人澄迈阳光投资有限公司应于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王旭东偿还借款本金1000万元; (二)被申请人澄迈阳光投资有限公司应于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王旭东偿付应由其承担的仲裁费236895元。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