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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津市场监管宁工处〔2017〕320号
    违法行为类型 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12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6-12
    决定机关 天津市宁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任毅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