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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枝江市监处罚〔2022〕61号
    违法行为类型 其他市场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综上,当事人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第(三)项的规定,依据《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本局决定给予当事人1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4-22
    决定机关 枝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