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东东(消)行罚决字〔2021〕0026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东莞市海雅百货有限公司存在占用疏散通道的消防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2021年10月22日,东莞市消防救援支队东城大队给予东莞市海雅百货有限公司占用疏散通道的消防违法行为处壹万伍仟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现决定对东莞市海雅百货有限公司占用疏散通道的消防违法行为处壹万伍仟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10-22 |
决定机关 | 东莞市消防救援支队东城大队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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