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绍市农(兽药)罚决字〔2020〕第1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 |
行政处罚内容 | 绍兴市农业农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绍市农(兽药)罚决字〔2020〕第1号当事人基本情况:绍兴展华水产养殖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顾晓婷,身份证号:320525********1024,地址:滨海新城海涂九一丘朝南3-5,电话:13901557779。按照《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和《浙江省农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中兽药相关违法行为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经营假兽药“混养丁虫可”,并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假兽药“混养丁虫克”18箱。2、罚款(货值金额2.15倍)计人民币壹万叁仟玖佰叁拾贰元整(13932.00元)。绍兴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8月6日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08-06 |
决定机关 | 浙江省绍兴市农业农村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