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永安监管罚〔2018〕4-1号永安监管罚〔2018〕4-2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生产安全事故责任类违法(城西新区西三环线DN600给水管道安装) |
行政处罚内容 | 根据事故调查报告及市政府批复同意,认定:本起事故为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永康市钱江水务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及吕江明对本起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8-04-25 |
决定机关 | 市安监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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