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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竹自然资罚字〔2019〕第31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81条等
    行政处罚内容 处非法占用土地10元/㎡的罚款,共计36951.8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2-09
    决定机关 绵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