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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庆西工商销处字〔2018〕第107号
    违法行为类型 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
    行政处罚内容 吊销企业营业执照,其债权债务由股东组织清算,分支机构由其法人企业组织清算,并办理注销登记。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4-11
    决定机关 庆阳市西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周胜伟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