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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京工商朝处字〔2017〕第1154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依照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或者备案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10000元人民币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7-18
    决定机关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