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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中建建处〔2019〕5号
    违法行为类型 广东名门锁业有限公司工业厂房二工程,存在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的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责令改正,处工程造价2%的罚款,人民币984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2-22
    决定机关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