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东公(江)行罚决字[2020]03489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金华浙盛家居用品有限公司未按时报送或者告知相关信息 |
行政处罚内容 | 主要违法事实:2020年3月10日以来,东阳市江北街道浙盛家居用品厂一直未将外来务工人员邹元贵、鲁选兵的相关信息报送至公安机关,也未告知邹元贵、鲁选兵要主动向公安机关申报居住登记。2020年6月21日9时40分左右被江北派出所查获。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决定给予你单位责令限期改正并罚款二百元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本决定书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市支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06-21 |
决定机关 | 浙江省东阳市公安局江北派出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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