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渝北碚市监经处字(2019)67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以不合格冒充合格 |
行政处罚内容 | 1、责令停止生产不合格产品;2、没收型号为600X900(mm)的铝合金窗5樘;3、处罚款人民币6000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10-11 |
决定机关 | 重庆市北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汪辉德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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