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杭上综执罚决字〔2022〕第16-0041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 |
行政处罚内容 | 根据《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六)项“未取得夜间作业证明进行夜间施工、未按照规定向附近居民公告或者未按照夜间作业证明载明的作业时间、作业内容、作业方式以及避免或者减轻干扰附近居民正常生活的防范措施等要求进行施工的,责令其改正,并可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的规定,并参照《杭州市城市管理常见违法行为自由裁量基准表》第46项“未取得夜间作业证明进行夜间施工分贝数为55db以上70db以下,罚款基数为5000元,造成遗撒泄漏的,每增加5db,罚款数额增加5000元”的规定,建议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2-03-28 |
决定机关 |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法定代表人 | 葛瑞平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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