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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平新工商处字[2015]100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食品安全法规
    行政处罚内容 警告#罚款0.2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5-03-16
    决定机关 平顶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新华分局
    法定代表人 勾希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