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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粤穗交运罚〔2022〕1(2022)03210041号
    违法行为类型 经调查,本机关认为你(单位)于2022年03月21日在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南站南站北路有非本市巡游出租汽车提供起点、终点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客运服务的行为(粤XXL547出租车),当事人陈述申辩,经复核,本机关不予采纳,以上事实有视频资料、现场笔录等为证。
    行政处罚内容 处1万元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4-14
    决定机关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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