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2019-207 |
违法行为类型 | 游泳池水质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案 违反《四川省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 |
行政处罚内容 | 警告,罚款人民币壹仟(1000)元的行政处罚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6-18 |
决定机关 | 自贡市卫生健康委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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