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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杭运政罚〔2021〕18312
    违法行为类型 02
    行政处罚内容 主要违法事实:2021年11月9日13时50分,杭州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杭州动物园门口巡查时,发现车号为浙A9J091大客车正在上客,执法人员对其进行检查。经检查发现,该车辆的所有人为杭州庆旅客运有限公司,本机关行政执法人员查询浙江省交通运输审批服务系统,未发现浙A9J091大客车申请道路运输证的记录。当事驾驶员为卢利明,通过现场询问驾驶员得知,其接受杭州庆旅客运有限公司指派承接杭州滨和小学学生秋游包车业务,行程为滨和小学至杭州动物园,包车费用为1000元整。11月10日杭州市交通运输局批准立案,并指定黄伯骝、沈芬琴承办此案。2021年11月24日执法人员依法对云赛先进行了询问并制作了《询问笔录》,同时还取得现场笔录、授权委托书原件、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行驶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从业资格证复印件、其它书证原件、其它书证原件、其它书证原件等相关证据。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杭州庆旅客运有限公司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杭州银行。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处罚决定日期 2021-11-24
    决定机关 杭州市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