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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东环罚字[2019]1606号
    违法行为类型 2019年1月17日和2月27日,我局现场检查及调查发现,你单位酸洗工序的酸洗线有渗漏现象,酸洗车间旁雨水管道有酸性废水残留,酸洗工序配套的酸雾废气处理设施管道有破损,有酸性废水从破损处滴漏,规避环境监管。以上行为有下列证据为证:《东莞市环境保护局现场检查(勘察)笔录》(NO:ZF1901730)、《东莞市环境保护局调查询问笔录》(NO:XW1901144、XW1901147)、《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号:2006年911号)、《东莞市佳瑞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环保验收意见》(东环建〔2009〕31094号)、《广东省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编号:4419712013000008)、相片和视频等。
    行政处罚内容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5-21
    决定机关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