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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通文罚字〔2020〕42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印刷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行政处罚内容 决定对南通朗胜印刷有限公司作出以下行政处罚: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7000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9-17
    决定机关 南通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法定代表人 吴佳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