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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京市监罚字〔2021〕23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二条
    行政处罚内容 责令北京联创广汇电气制造有限公司停止生产、销售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小型断路器,并给予如下行政处罚:1.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一倍的罚款3142.86元;2.没收违法所得3.12元。为此,罚没款合计为3145.98元;3.国家监督抽查中的16个备样样品予以没收。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3-01
    决定机关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