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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锡卫传罚(2020)0005号
    违法行为类型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项,《消毒管理办法》第四条
    行政处罚内容 警告,罚款7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7-31
    决定机关 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