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竹城管行罚字﹝2018﹞0049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夜间进行禁止进行的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物工作业。 |
行政处罚内容 | 责令立即改正,并处罚款2000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8-05-08 |
决定机关 | 大竹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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