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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竹城管行罚 字〔2017〕0190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取得有关主管部门行政许可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
    行政处罚内容 责令立即改正,并处罚款11000元(大写:壹万壹仟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8-26
    决定机关 大竹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