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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宜市监(食药)罚字[2019]39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经备案从事Ⅱ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且拒不改正,违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条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7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6-14
    决定机关 宜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