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常银保监罚决字〔2019〕6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担任澧县农商行(原澧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理事长期间,对该行内控管理工作不到位导致发生案件负直接责任 |
行政处罚内容 | 警告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5-09 |
决定机关 |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常德监管分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