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常银保监罚决字〔2019〕6号
    违法行为类型 担任澧县农商行(原澧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理事长期间,对该行内控管理工作不到位导致发生案件负直接责任
    行政处罚内容 警告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5-09
    决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常德监管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