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南市监行处字〔2019〕13007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违法 |
行政处罚内容 | 决定对当事人进行如下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2元及过期食品两包,并处以罚款人民币5000元,合计罚没金额人民币5001.2元(大写:五仟零壹元贰角)。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1-06 |
决定机关 | 南明区市场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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