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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叶市监罚字﹝2021﹞446号
    违法行为类型 生产经营不合格饮用水
    行政处罚内容 1.没收不合格晶叶绿包装饮用水32桶;2.没收违法所得465元;3.罚款1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11-17
    决定机关 六安市叶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六安市叶集区知识产权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