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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盐市监案〔2020〕00016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所指的“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没收被依法扣押的假酒国缘淡雅1箱(6瓶/箱)、梦之蓝M3白酒2瓶、天之蓝白酒2瓶、国缘对开白酒1瓶,并对当事人处罚款10000元,上缴国库。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3-30
    决定机关 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