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宁公(消)行罚决字〔2017〕0058号
    违法行为类型 宁海弘基影城有限公司未进行竣工消防备案案
    行政处罚内容 现查明宁海弘基影城有限公司经营的位于宁海县西店镇西店南路25号的西店时代影城未进行竣工消防备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决定给予宁海弘基影城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的处罚。执行方式和期限:限你单位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持本决定书到中国工商银行宁海支行(账号:3901330009000000188)缴纳罚款(项目编码:030124,单位编码:803001)。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及日期:宁海县公安消防大队 2017年4月24日。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4-24
    决定机关 宁海县公安消防大队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