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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津武市监稽罚〔2020〕96号
    违法行为类型 使用检验不合格的起重机和未经检验的叉车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3万元, 没收金额: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6-08
    决定机关 天津市武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