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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古环罚字【2017】1号
    违法行为类型 涉嫌燃用不符合质量的煤炭案
    行政处罚内容 处罚款人民币0.546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7-26
    决定机关 古浪县环境保护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