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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宜银监罚决字[2018]12号
    违法行为类型 以贷转存虚增存贷款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2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8-12-24
    决定机关 中国银保监会宜春监管分局
    法定代表人 张弛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