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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信被执行人 烟台市第二电缆厂
    法定代表人 王兆辉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16510270X
    执行依据文号 烟芝劳人仲案字(2014)第289号裁决书
    案号 (2015)芝执字第00314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烟台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执行法院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5-01-29
    发布日期 2016-09-22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山东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工资12000元,带薪年休假工资8275.8元,经济补偿金150000元,损失费69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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