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烟台市第二电缆厂
    法定代表人 姜建华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16510270X
    执行依据文号 烟芝劳人仲案字(2014)第289号裁决书
    案号 (2015)芝执字第00320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烟台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执行法院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5-01-26
    发布日期 2015-03-02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山东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工资8400元,带薪年休假工资5793元,补偿金88200元,损失费6930元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