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乌经开执 罚决[2018 ]第0106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市容 |
行政处罚内容 | 该公司擅自处置建筑垃圾,依据《乌鲁木齐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一)项之规定,对该公司处罚18000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8-04-02 |
决定机关 | 经(头)区行政执法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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