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萧公(市北)行罚决字[2018]50600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2018年10月01日萧山区杭州易住公寓管理有限公司未按时报送或者告知相关信息案 |
行政处罚内容 | 主要违法事实:2018年10月01日,市北派出所民警在日常检查过程中,发现萧山区大成名座房间房东杭州易驻公寓管理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将承租人方*的信息报送至公安机关。经查,该方*于2018年9月16日入住萧山区大成名座。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第九条第一款、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决定给予罚款一百元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本决定书到中国农业银行萧山支行萧山区财政汇缴专户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8-10-10 |
决定机关 | 杭州市公安局萧山区分局市北派出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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