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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隆自然资行决〔2020〕6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占地
    行政处罚内容 1.责令退还违法占用的953993.3平方米集体土地;2.没收在违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4-10
    决定机关 隆安县自然资源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