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富环罚[2020]第81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杭州立富实业有限公司涉嫌违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处罚案 |
行政处罚内容 | 富环罚[2020]第81号 2020年8月13日,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执法人员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有涉嫌未按规定开展环境隐患排查,存在污水管道破损,污水直接排放的行为,经我局批准立案调查。经调查:当事人系化工企业,主要污染物是中和水洗、酯化反应等废水,根据审批及要求,废水经收集后,通过生化+离子膜预处理后,达标纳管排放。2020年8月13日经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污水设施运行正常,但废水收集池底部存在破损,由于当事人未按应急预案要求,开展排查工作,对该环境隐患未能及时发现,导致少量废水通过破损处流出,流入地面及厂区雨水沟。经采样检测,渗漏废水COD超过排放限值标准。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09-15 |
决定机关 | 杭州市富阳区环境保护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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