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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章区(消)行罚决字〔2020〕0012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
    行政处罚内容 给予赣州市铁龙工程实业有限公司铁龙大酒店罚款人民币玖仟玖佰元整的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4-21
    决定机关 赣州市章贡区消防救援大队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