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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宜良县局烟处[2021]第77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
    行政处罚内容 处以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10条卷烟总价值:贰仟叁佰元整(¥:2300.00元)百分之八的罚款即:壹佰捌拾肆元整(¥:184.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7-20
    决定机关 宜良县烟草专卖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