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厦门开联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612000984
    执行依据文号 (2014)都民初字第0043号
    案号 (2020)苏0903执恢408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20-04-08
    发布日期 2020-09-25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江苏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厦门开联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给付原告薛正军工程款917579.6元,并承担(从2009年9月30日起本金828200.62元、从2011年9月30日起本金89378.98元至本判决确定履行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完毕。二、被告江苏鼎泰置业有限公司鼎泰公司在欠付厦门开联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工程价款范围内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2976元,减半收取6488元,由被告厦门开联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向该院(开户行:盐城市农行中汇支行,账号:400101040227821)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