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义执法行罚字[2019]第04397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浙江汇力建设有限公司夜间施工噪声污染案 |
行政处罚内容 | 浙江汇力建设有限公司夜间施工噪声污染2019年06月24日晚上,当事人浙江汇力建设有限公司在义乌市福田街道东青溪宗宅村段河道进行河道改造工程施工。当日22时21分我局执法队员接群众举报,于22时31分到达施工现场检查发现,现场有一台挖机正在进行挖土作业,有产生噪音,且当事人并非进行抢修、抢险作业或特殊工艺作业。经我局责令整改,当事人立即停止施工。罚款人民币5000元整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7-26 |
决定机关 | 市行政执法局 |
法定代表人 | 俞有新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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