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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台公(椒)(网)行罚决字[2019]51947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网络运营者不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
    行政处罚内容 主要违法事实:2019年8月7日,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网站(域名为:www.************.cn)因未采取防范计算机病毒和网络攻击、网络侵入等危害网络安全行为的技术措施,致使网站后台被侵入,网站被篡改为“中国**网”。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行为已构成不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五条、第五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当场训诫。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9-10
    决定机关 台州市公安局椒江分局网络警察大队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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